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广大商户们: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加快推进“五个林芝”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合理配置泊车资源,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行为,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规范的停车环境,保障城区道路畅通,提高市民出行效率。经林芝市委、市政府同意,由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规范全城区停车工作、林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由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并负责运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林芝市发改委《关于大原超市前停车场等10处市政停车场收费的批复》(林发改〔2020〕9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目前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先期对巴宜区城区大原超市等10处市内已建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之后逐步规范,争取2021年7月1日前在林芝市巴宜区城区全面实行规范停车管理,并实行收费。现将收费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收费时间
自2020年8月10起正式收费。
二、收费停车点
1.林芝百货停车场;2.广东花园之一停车场(会展中心附近、原司法局-农行-唐朝宾馆);3.林芝花园后大门停车场;4.市自然资源局至景光苑停车场;5.大原超市门口及两边商铺门口停车场;6.福建公寓商铺门前停车场;7.百姓渔庄门口及两边商铺停车场;8.广东花园停车场(原住建局旁广东花园之六、之七商铺门前);9.尼洋花园大门右侧商铺门前停车场;10.江南指悦(广福大道)门口停车场。
三、收费时段
全天24小时(含节假日)计时收费。
四、收费标准
(一)二轮、三轮摩托车计费标准:免停时间10分钟。第一小时(含)1元/车次,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收费10元。
(二)7座(含)以下客车、2吨(含)以下货车计费标准:免停时间10分钟。第一小时(含)3元/车次,超过一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收费25元。
(三)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收,超过一天的按全天最高收费标准累加计费。
五、优惠减免政策
执行公务的军警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予收费的车辆允许免费停放。
六、实施主体
林芝市吉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营商具体负责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建设、管理、收费和维护等工作。
七、其他
自上述停车场正式收费之日起,运营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广大市民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94-12315,请广大市民将将公告内容相互告知。
特此公告。
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