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西藏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工布江达县宏达液化气站提交的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材料进行了受理,经燃气管理科进行资料审核、现场堪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同意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工布江达县宏达液化气站,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电话。我们将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严格保密。
联系单位: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燃气管理科
联系地址:林芝市青年路4号
联系电话:0894--5873377
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