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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公开选择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公开选择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单位的公告

各意向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效率。我局拟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市政公用设施定点维护单位2-3家,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选择,现诚邀有意向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实力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名称

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定点服务单位

二、内容
    受甲方委托负责林芝市城区市政道路、桥梁、管网疏通修复、路灯亮化维修、排水渠(包含人工湖)、井盖、消防栓、环卫设施、园林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

三、服务期限

1年试用期满后,试用合格经双方一致同意合同可续签2年。服务期满后,如有项目未完成的,直至项目完成为止。

、价格和工程量

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聘请的第三方审核工程量和价格为准

五、资金来源

政府预算投资

六、有关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营业执照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4.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执行信息公开网有无被执行案件;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公司简介(需加盖公司公章、办公场所(以租赁或房产信息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至少配备1名以上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证书和经验,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

3.营业执照与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

4.近三年市政项目业绩情况(重大项目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拟选派管理人员、质量保证措施佐证材料;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网证明截图,以及企业基础信息截图(提供网页截图清晰彩色图片)

7.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行贿犯罪记录(需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并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五、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18: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咨询地点: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城市管理科 0894-5820653;

监督电话:办公室 0894-5829629。

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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