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18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经中共林芝地区市政管理局党组2015年3月19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洛桑次仁同志任林芝地区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主任科员,免去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益西卓玛同志任林芝地区市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城市绿化管理科科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