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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的;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处罚

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 法定期限:
职权名称: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的;未取得擅自供水的处罚 职权编码: 29LZSZJ CF-81
子项:
行使主体: 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 0894-5820653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备注: < p> 一、违法违规行为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的;未取得& lt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 gt 擅自供水的行为;< /p> < p> 二、处罚种类 :(一)责令限期改正;(二)罚款。< /p>
流程图:
  •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 主办单位: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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