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推进工作 / 服务公开

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设置2020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年货临时销售市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11:51
来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2020年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全面规范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烟花、春联、年画及其他年货市场经营秩序,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安全、健康、便捷的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藏历新年氛围,依据《林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现就设置2020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年货临时销售市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临时销售市场设置时间

1.春节期间销售时间为:2020117日至124日,共计8天,每天营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1800

2.藏历新年期间销售时间为:2020217日至223日,共计7天,每天营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1800

二、临时销售地点及范围

临时销售地点:工布老街广场

临时销售范围:春联、年画、特色食品和小百货等年货必需品以及烟花爆竹销售。

三、领导小组

成立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年货临时销售市场管理小组,具体负责2020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年货临时销售市场管理相关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张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扎西顿珠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

   员:饶 卫 东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局局长

         王 文 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科负责人

   西藏国策环保林芝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由张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负责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工作职责: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负责维持年货临时销售市场监管秩序,保持环境卫生,办理年货临时销售相关审批手续,协调年货临时销售市场场地。具体分工如下:

1.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方案;负责协调工布老街广场;负责办理年货临时市场销售审批;负责年货临时销售市场监管工作;负责规划临时摊点位等工作。负责年货临时销售市场消防安全应急处置。

2.城市环境卫生局:负责年货临时销售市场内的卫生监管等工作;负责现场临时增加环卫设施(如垃圾桶等)。

3.城市管理科:负责节日期间的布置氛围安排(如横幅、彩旗等);负责现场的市政设施维护。

4.国策环保林芝分公司:负责货临时销售市场内的垃圾清运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局各科室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年货临时销售市场的相关工作。

(二)年货临时销售市场经营者于1月15日、16日前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办理审批手续,经营者需服从年货临时销售市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管理,不得影响年货临时销售市场秩序。

(三)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年货临时销售市场摆摊的需先通过应急管理局审批备案后,再到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办理临时摊位审批相关手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消防、安全、巡查监管、卫生清扫保洁等工作;

(四)现场各部门人员要加强沟通协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如遇各类突发情况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张兴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 主办单位: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