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市政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   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该年度报告通过西藏林芝政府网(www.linzhi.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林芝市市政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联系电话:5829629;邮编:860000;电子邮箱:lzsszjbgs@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充分认识到积极开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立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政府取信于民的根本保证。为此,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市政局127项权责清单和127项服务指南(计1条),进一步理顺了我局内部和外部关系,实现全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信息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和发展,完成政务公开的工作任务,但与市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会继续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公众信息网建设,切实加强对推行《条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一是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公开意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研究,进一步规范行业公开内容,紧盯公开的各个环节,可公开的政府信息第一时间予以公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在现有的公开指南基础上,加快资源整合,不断规范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未发生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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