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公布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下载(http://www.szglj.linzhi.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邮编:860000;电话:0894-582962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大精神,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围绕薄弱环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增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在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余条,并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发表各类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梳理并公开权责清单。对我局承担的行政职权多次进行核准,并严格按类别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确认,及时更新权责清单。二是做好城管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好市政服务、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相关信息公开。三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及时通过网站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和专项资金,继续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结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保密“自审送审终审”三审制度,即拟公开信息科室、办公室、分管局长分别对拟公开的文件或资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自查、复核和认可,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确保政务公开主体明确、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抓住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关键单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积极做好解读回应工作。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及时发布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解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6178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明显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组织培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及政策;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认真反思,及时整改:

(一)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及政策,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增强做好城市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拓宽公开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同时积极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不断加强林芝市城管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的管理,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

(三)提高公开质量。紧紧围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力争做到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6

  • 技术支持:林芝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 主办单位:林芝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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